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林业局发布《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以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11个省市为重点,到2020年,长江经济带森林面积增加290万公顷,森林蓄积增加5亿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达43%。
《意见》表示,“十三五”期间将造林绿化作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的优先领域实施,坚持数量增长、质量提升,全面促进森林资源恢复和功能改善。到2020年,建成以各类防护林为主体、农田林网及绿色通道为网络、城镇乡村绿屏为节点的生态防护体系。
《意见》提出,要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丰富的树种资源和良好的水热条件优势,以宜林面积较大的长江上中游湖北、湖南、重庆等省市为重点,大力营造以水土保持林、水源涵养林为主的防护林和国家储备林,积极培育优质珍贵大径级阔叶林、短周期工业原料林、木结构建筑原料林、竹林、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。
继续大力开展退耕还草还林。重点支持符合政策的25度以上陡坡耕地、严重沙化耕地、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的重要水源地、15度至25度坡耕地还林还草,向金沙江等中上游地区倾斜。
在加强城镇村庄绿化美化方面,长江上游的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多山地区要积极运用乡土树种造林,科学配置阔叶树种、彩叶树种。长江中下游的上海、江苏等省市平原地区要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绿化潜力,拓展绿化空间,规划建绿、见缝插绿、拆违还绿,形成城镇化建设、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的城乡绿化美化格局。
要加快公路、铁路、渠道、堤坝沿线的造林绿化,促进绿色通道断带合龙、改造更新。加快矿区及周边裸露地造林绿化和植被恢复,改善矿区生态状况。同时,加强重点区域的石漠化综合治理,加快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、小型水利配套工程建设,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;加强四川、云南金沙江干热河谷水土保持林建设,封山育林与人工促进相结合,努力恢复林草植被。
在强化森林经营和保护方面,《意见》也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中幼龄林抚育、着力开展低效退化林改造。尤其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方面,将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,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才发,率先划定长江经济带森林生态保护红线。
为增强科技支撑力,我国还将加强岩溶地区植被恢复技术、金沙江干热河谷造林技术、云贵高原高寒地区造林技术等关键性技术的联合攻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