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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厦门: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(试行)》现已施行
    信息来源:互联网  ‖  发稿作者:管理员   ‖  审核人员:admin  ‖  审批人员:admin  ‖  发布时间:2016年2月27日  ‖  查看1275次  ‖  
    “海绵城市”建设将落实到厦门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。昨日,从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获悉,《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(试行)》现已施行。该规范确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各项指标,因地制宜地为海绵城市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等工程设施提供技术指导。
      该规范适用于厦门市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建筑与小区、市政道路、工商业区、城中村、城市绿地、河道与水体等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、施工、投用。
      以前,绿地建设大多只考虑景观效果,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,现在则更多地考虑如何利用好绿地这一“海绵体”,蓄积、净化更多雨水。另外,居民区的雨漏管将被要求增加过滤设施,将雨水适当收集使用。停车场要求使用透水铺砖,推荐使用绿色屋顶等。
      除了从技术约束外,厦门还将从约束人的角度落实“海绵城市”理念。记者从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,《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即将实施。该《办法》将规范所有参与建设管理单位要融入“海绵城市”建设,落实“海绵城市”管理理念。比如,要求人行道应采用透水铺砖,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应采用节水设施,鼓励配套建设使用再生水回收利用设施等。
      2017年,厦门要完成35.44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,到2020年,建成区海绵城市建成比例不低于20%。
   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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